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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招聘简章
厦门理工学院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创立于1981年,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现有19个系(院),45个本科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18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硕博士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学校根植厦门,服务海西,面向全国,正逐步成长为一所区位优势突出、专业特色鲜明、师资结构优化、学生素质出众、办学效益显著、发展后劲十足、影响力和知名度快速提升的新型大学。
学校现有思明和集美两个校区。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岛南端的蜂巢山麓,依山傍海,恬静雅致,与鼓浪屿隔海相望,毗邻南普陀、厦门大学,占地100余亩;集美校区位于集美文教区,占地1100余亩。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系、土木与建筑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环境工程系、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数理系、商学系、管理科学系、外语系、设计艺术系、文化传播系、人文社科系、公共体育部、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数字创意学院、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系(部、院)。现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创新平台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在福建省高校率先且唯一设置的专业达9个。实验室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原值约1.6亿元。自2007年开始,科研项目的级别、数量、经费总额连续三年位居省新建高校第一名。
学校的快速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被誉为“地方经济的人才摇篮”,2006年被评为10所改名最成功的大学之一,2008年被评为10所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2009年被评为福建省最受考生欢迎的高校之一、社会关注度全省排名第5。学校对外交流频繁,与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日本、韩国等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2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与台湾10余所高校开展“分段对接”、“校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现正积极与台湾高校开展联合办学。
在新的发展阶段,全校师生以清新的面貌、特色的校风、开拓创新的精神抢抓机遇,坚持“开放则生、改革则活、创新则强、兼容则和”办学理念,力争建设为“特色、精致、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的理工科大学”。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硕博士研究生、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类人才
三、需求专业:
机械类、材料学类、仪器仪表类、土建类、工程力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能源动力类、核科学与技术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财政金融类、贸易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法语、艺术设计类、纺织科学与工程类、政治学类、哲学类、心理学类、历史学类、测绘类及水利类等(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报名方法:通过厦门理工学院人事处网上招聘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6291553传真:0592-6291223
E-mail:
五、考试办法:
1、笔试:
a、笔试由各系部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专业考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b、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符合简化程序招聘人员除外)。
2、面试:
a、系部试讲:由所应聘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30-50分钟的专业课试讲考核,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b、学院面试:学校面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面试包含英语口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笔试、系部试讲、学院面试成绩按30%:30%:40%折算综合总分,免笔试人员系部试讲、学院面试成绩按60%:40%折算综合总分,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的厦门生源参加面试加10分。以上加分不设上限。
a、厦门生源系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属厦门市的毕业生(“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
b、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
4.心理测评:上述三类人员中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需到市人才评鉴中心进行心理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需在市属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公示七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一律纳入合同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本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了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凡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同时具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4、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6、受聘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7、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日为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厦门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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