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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2011年招聘职业中专学校新任教师的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2011]13号)的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1年招聘职业中专学校新任教师的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6名,其中:
1、钳工实训指导教师2名
2、普车加工实训指导教师1名
3、数控加工实训指导教师2名
4、焊接技术专业指导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钳工、普车加工及数控加工实训指导教师要求2007年及以来全日制院校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专业、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等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资格。其中:钳工实训指导教师具有装配钳工高级工及以上资格;普车加工实训指导教师具有车工高级工及以上资格;数控加工实训指导教师具有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的其中一种高级工及以上资格。
焊接技术专业教师:2007年及以来全日制院校焊接技术及自动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材料成型与控制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取得焊工高级工及以上资格。
以上招聘对象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受过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汀州镇兆征路19号(电话:0597-6808382)。
3、报名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1)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1寸彩色白底近照。
(2)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报到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携带与所报考学科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需提交与报考相应职业资格证的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彩色白底近照。
(3)应聘者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报考信息,提交的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分别亲笔填写《2011年长汀县公开招聘职业中专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4)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的资格审查意见栏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应聘者即可参加县教育局和县职业中专学校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100分):专业基础理论,时间120分钟。
2、面试(100分):
⑴片段教学(30分),备课时间60分钟,教学时间10分钟。
⑵专业技能测试(70分),根据专业确定操作项目。
⑶面试内容:
招聘学科 |
考 试 内 容 | |
片段教学 |
技能测试 | |
钳工 实训 |
《机械基础》李世维主编 |
钳工操作 |
普车 实训 |
普车操作 | |
数控 实训 |
数车或数铣编程与操作(FANUC、华中、广数系统) | |
焊接 技术 |
《焊接工艺》张毅敏主编 |
焊接操作 |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拟安排在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照顾对象: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可加5分。
(五)面试对象的确定:
各学科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3倍时,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学科报考人数未达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下时,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复核并确认面试资格,同时提交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前来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弃权面试的空额在教育局人事股接受面试人选资格确认的时间(另行通知)截止后(最后一天下午6点),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在该天晚上9点前确定递补的面试人选,并立即通知递补对象,以后发生弃权面试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聘用办法和去向安排
面试成绩为聘用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初选对象,由教育局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且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及毕业生档案材料齐全的对象聘为公办教师,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育局安排到职业中专学校任教。弃权聘用的名额依次递补。
五、相关费用:
考务费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相关费用缴费后,不予返还。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在确认面试资格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不全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开通短信功能,部分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有关通知、公示将在县政府大门口的政务公开栏、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长汀教育网( ww***net[点击查看])公告
长汀县职专联系人: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事局
长汀县财政局 长汀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二:
2011年长汀县公开招聘职业中专学校
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一 寸 相 片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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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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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普通全日制 |
是否师范 类专业 |
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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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外语语种及水平 |
计算机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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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普通话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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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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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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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
年月日 |
至年月日 |
单位 |
职务 | ||||||||||||||||||||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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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报考 岗位 |
是否同意 统一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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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声明:本人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导致被取消录用资格,本人愿负全责。 考生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意见 |
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2份,经审核通过后,交县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