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安徽省徽厨技师学院、绩溪中学等中小学幼儿园编内聘用2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对象
1. 徽厨技师学院、中学教师选聘的范围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或相关专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3.小学教师选聘的范围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语文、小学教育、音乐、计算机(或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3.农村幼儿教师选聘的范围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保证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5、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选聘的岗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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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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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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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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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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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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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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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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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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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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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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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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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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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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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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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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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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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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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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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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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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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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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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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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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厨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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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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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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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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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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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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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下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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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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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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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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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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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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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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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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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之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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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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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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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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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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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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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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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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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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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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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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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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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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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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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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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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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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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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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的程序、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及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按规定报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受理报名以及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网上报名。即日起绩溪县教体局开始受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报名时根据附表一填写《2011年徽厨技师学院、绩溪中学等中小学幼儿园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表》,并发送到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人秘股(邮箱:jixirsk@)。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音乐、计算机专业须填报学校志愿。
2、现场确认。地点:绩溪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563-816929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一式二份(含“诚信承诺书”);(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限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5)一寸免冠照片3张。(6)有一年以上教龄的须提供由聘任学校验证的工资表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小于3:1,报名人数不足3:1的学科,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相应职位招聘。
3、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近期绩溪县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毕业生选聘方案。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笔试内容:师德以及教育基本理论等公共知识占20%,本学科专业知识占80%(含教材处理3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学科按拟聘岗位数3:1(不足3:1的学科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有并列,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当天在考点公示。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技能。
面试分若干组进行,每组7人,其中外聘考官和经过专门培训的考官不少于4人。
计算面试成绩时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政策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享受政策加分:(1)具备研究生学历3分;(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依据教龄每年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考试内容、方式以正式公布的选聘方案为准。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拟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各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同确定为入围人选)。
(三)考察、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对确定的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领导组集体研究后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总成绩不到60分者不予确定。
兼报不同岗位的人员,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岗位。总成绩高的按其志愿优先确定拟聘岗位。根据报考志愿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专业(学科)报考其他学校的应试人员中予以调剂。
2、公示。拟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
(四)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聘任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2011年徽厨技师学院、绩溪中学等中小学幼儿园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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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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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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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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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师范教育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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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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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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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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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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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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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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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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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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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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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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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 学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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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 学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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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校 学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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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校 学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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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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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2、 若能聘任,保证在绩溪县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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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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