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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湖南釉下五彩国瓷研究所招聘启示
(自行联系—自行联系)
地点: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湖南釉下五彩国瓷研究所 招聘启示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报校人事部审批,我校面向大专院校和社会招聘展厅讲解兼办公室文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有英语口语翻译能力; 3、年龄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身高在162cm以上,相貌端庄秀丽者优先。 二、聘任要求 应聘者个人提供《国瓷研究所讲解员岗位申请表》(附件1)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医院体检证明、推荐人的推荐函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测绘学院党政办公室报名,学院党政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0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74125678 三、聘任期间的待遇 (一)试用期 1、试用期月薪(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500元; 2、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3、受聘期间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等)按学校劳动制度执行。 (二)试用期满且达到岗位要求后进学校编制,按人事转编续签聘用合同。 四、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填写《国瓷研究所讲解员岗位申请表》,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住所证明、推荐人的推荐函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2011年4月26日对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对初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面试的结果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三)确定拟聘方案:2011年4月26日—28日综合上述程序的结果,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后,确定拟聘方案报送学校审批。 (四)聘任: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新聘任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为六个月。 (五)、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本办法内容与学校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学校政策为准。 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湖南釉下五彩国瓷研究所 2011年4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