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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作风正派;
2、有志于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3、本科、研究生原则上均应毕业于"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4、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优秀者可放宽至35周岁;急需专业引进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优秀者可放宽至30周岁;
5、满足相应专业的具体要求。
二、招聘计划见《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向学校人事处投递简历,请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学院及专业;
2、人事处初审,学院组织面试,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
3、学院将拟录用人选的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报学校研究审批,确定录用人员;
4、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协议。
四、管理方式
1、师资博士后是指以师资引进、培养为目标,根据师资需求计划,按照师资选拔程序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师资博士后需履行教师职责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期间,参照教师予以管理,享受相应教师待遇。两年期满,由学院和流动站共同组织考核,符合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经学校批准,办理教师聘任手续;不聘用的,按照博士后管理办法办理出站手续。
2、对其他副教授以下的新聘教师,采取签约上岗、合同管理、聘期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首个聘期为两年。聘期届满,由学院组织考核,符合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报学校批准,办理续聘手续,否则予以解聘。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常明
联系电话:0532-66782516 传真:0532-66782517
邮 箱:lcm@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邮 编:266100
人事处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