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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泉城公证处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7 更新时间:2011-4-22 10:35:07 | 【字体:小 大】 |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劳动法》和济南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体条件适应岗位需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第一学历为法学(主要为经济法、民商法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干部、共产党员及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二、招聘单位及拟招聘人员计划 济南市泉城公证处隶属于济南市司法局,为全额预算管理副局级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招聘16名聘用制公证员助理(编制外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4月21日至4月28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玉函路46-1号济南市泉城公证处二楼办公室 乘车路线:42路、34路、K94、K54、129路、43路、64路 济大路站 下车对面即是。 (二)资格审查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文体特长的有关证书、奖状。(上述证件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5月7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暂定在济南市泉城公证处三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通知本人。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取前20名进入体检。 五、试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岗位考核核算工资,享受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 系 人:李程 地 址:济南市玉函路46-1号二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203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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