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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
发布时间:2011-05-04 作者/来源:就业指导中心市场部 浏览:3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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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考程序和办法依据《浙江财经学院人员招聘录用暂行办法》(浙财院[2007]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条件
注: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班级党团支部书记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岗位。
二、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 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 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5月12日-5月19日。 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天内上网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未通过初审的,应告知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 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浙江财经学院将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不符合其他岗位需求的应聘者退还报名费。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3日16:00。 已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门。《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6月4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再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候选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ww***.cn[点击查看])上另行通知。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和承担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1:1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候选名单,考察候选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考察候选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另行通知。 (四)拟录用、体检与实习考察 根据考察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录取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不足招考人数,则按实际符合人数录取,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超过招考人数,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填报志愿确定实习考察对象,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各部门安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工作分别由浙江财经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正式录用 浙江财经学院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正式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报到时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1-87557035 13867486929 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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