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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 |
单位需求信息 |
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 2011年招聘工程技术人员简章 一、中心简介 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西科所直属的以工程咨询、设计、科研、监理、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中心现有职工50人,其中30人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中心科研实力强,社会贡献突出,在内河通航及港口航道建设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居于全国领先水平的成果。中心现拥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港口河海工程甲级咨询资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目前正在申报有关专业的设计资质。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中心整体技术实力,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 二、招聘原则 面向国内外公开择优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筛选。 三、招聘计划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工程技术等2—5人。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国内外,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党纪处分限制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安排并适应应聘岗位要求。 2.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相关执业资格及高学历、高职称者优先。 3.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心组织。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函件或传真等多种途径,向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面试时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①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配偶(或子女)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证明,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来中心工作有无其他要求等。 ② 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已结题或在研的科研项目或设计咨询成果及获奖情况,在国内外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2.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业绩认定与考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议),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心将组织考试或考核。 3. 报名时间: 4.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07号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 邮政编码:400016 联 系 人:王召兵 86-23-68899688(办) 13658318169(手机) 传 真: 86-23-68812821 电子信箱:wzbxks@ 七、考试 考试由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须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本知识、业务能力等。 2. 面试: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能力等。 八、体检 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 考核由中心组织实施,是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司法机关处理或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纪律处分者,考核为不合格,中心不予聘用。 十、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由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以及聘用岗位。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中心提出拟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首次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二、待遇 经中心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其待遇如下: 1、中心按基本工资标准缴纳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 2、根据聘用人员学历或职称发放基本工资,具体如下:本科毕业及助理工程师为人民币880元/月(其中:试用期850元/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工程师为人民币1000元/月(其中:试用期950元/月);博士毕业或高级职称为人民币1500元/月(其中:试用期1400元/月)。 3、根据聘用人员学历或职称发放岗位酬金(奖金),具体如下:本科毕业及助理工程师为人民币1300元/月(其中:试用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工程师为人民币1600元/月(其中:试用期1200元/月);博士毕业或高级职称者为人民币2000元/月(其中:试用期1600元/月)。 4、按照西科咨询中心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本人参与项目的工作情况,由项目组发放项目工作酬金。 5、根据中心效益及本人工作业绩发放季度奖或年终奖。 6、享受西科咨询中心的各种福利待遇。 7、住房由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中心在一年的过度期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其标准为: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200元/月;高级职称或博士人民币300元/月。 8、工作期间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9、由中心统一安排办公室,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 十三、其它 1、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西科咨询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保守西科咨询中心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2、聘用人员为西科咨询中心专职科技人员,不得在外兼职。 本简章由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