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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龙王庙行宫文物管理所是经宿迁市宿豫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正股级全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宿迁市宿豫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点负责龙王庙行宫等古建筑群保护维修及日常管理,同时兼负宿迁柳琴戏传承与保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录部分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3.未受过拘役或刑事处罚,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具有相关实践经验且成绩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资料)。
二、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讲解员(4名,男女不限)
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2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普通话流利。
(二)办公室文秘(1名,男性)
岗位要求:年龄20周岁-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或文秘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好的文秘处理能力。有工作经验者,学历、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三)文艺演出员(男、女各2名)
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4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热爱艺术,具有柳琴戏表演或演奏特长的,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四)门卫(2名,男性)
岗位要求:年龄25周岁-50周岁,身高1.7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
报名者或申请资格预审的人员请于2011年5月9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各1份)、相关资质证书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到宿迁市龙王庙行宫文物管理所报名。
(二)考试
考试由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
1.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进行讲解才艺表演、调研写作等方面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及时通知考生。
2.面试。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原则上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在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核时,考生提供5寸全身彩照2张,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县级人口与计生局出具的《计生证明》。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宿豫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通过人员,办理具体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聘期内实行定期考核,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六、组织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511180、84511283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456210
宿迁市龙王庙行宫文物管理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