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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安阳林州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信息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5-10 |
文章摘要: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林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岗位设置详见《林州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医疗卫生工作需要。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六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5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林州市卫生局人事科。 3、报名办法: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和学校证明信,学校证明信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报考资格经初审合格后按岗位报考,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由报名人员填写《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90元。 4、领取准考证:2011年5月24日—5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退还报名费。 5、考生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均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三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均以现行新版部颁全日制本科教材为基础(临床医学为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专业为麻醉学;影像专业为放射诊断学;检验专业为医学检验基础;药学专业为药剂学)。 ②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10︰00-11︰30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 专业知识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④笔试成绩有一门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林州市卫生局和林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费用按规定收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考始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标准、办法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红旗渠网、市人社局、市人民医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档案移交人才市场。 本方案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166529 6843391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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