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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10 12:00:02 编辑:xxb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文件规定,现将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黄岛分院)2011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同时符合附件需求表中各岗位相关要求和条件。 (二)中、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中级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7日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初级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高级及博士岗位应聘人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三)在职人员或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五)各岗位应聘人员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部分护理岗位除外)。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当年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截至时间为2011年5月8日。 (六)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分高级、博士、中级及初级岗位。本次招聘首先实施中、初级岗位笔试和面试,应聘高级及博士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可于2011年5月15日前直接将简历发送到电子信箱:jo***.cn[点击查看],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中、初级岗位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5月9日8:00—5月12日17:00
具体办法: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12日(8:30-11:30;13:30-16:30)到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阳光餐厅(青岛市南区江苏路16号行政办公楼处)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2011年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青岛市2009年招募的“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 在办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及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我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 (1)审核时间为5月12日(8:30-11:30;13:30-16:30)。 (2)审核地点: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江苏路16号)阳光餐厅。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1年5月13日15:00至2011年5月1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面试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江苏路16号)阳光餐厅。 (3)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交个人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证明(研究生学历由毕业学校出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1年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由考生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或档案代管机构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等。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报名审查时收取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审核后退回。考生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中、初级岗位笔试与面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诚信调查、公示后无异议择优录用。 1、笔试 (1)考查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15日上午,青岛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和技能测试 (1)考查内容: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应变能力及专业技能等相关能力。 (2)面试人选的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发布在公开招聘网站。 (3)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另行通知。 (4)所有岗位均需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交叉进行。面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中、初级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含博士)根据面试成绩,均按各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所有岗位体检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见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体检费用自理。 (四)诚信调查 考生体检考核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落户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四、公开招聘网站及有关说明 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各岗位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与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开招聘网站予以公布,考生应及时了解招聘最新动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2911817、82911859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8557、82911806 公开招聘网站: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