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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岑溪市文化馆、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岗位人员简章 | |||||||||||||||||||||||||||||||||||||||||||||||
为适应我市补充艺术专业人员的需要,办好群众文化活动及各类大型文体活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岑溪市人事局定于2011年5月31日,组织2011年岑溪市文化馆、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岗位人员考试。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指标 岑溪市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岗位人员3人。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岗位人员2人。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1年岑溪市文化馆、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5、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岗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2、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3、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未满一年的不得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现场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招聘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岑溪市人事局(岑溪市岑城镇广南路85号,电话:8235223;8212573)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 (三)现场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二份,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 (四)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知领取 时间为2011年5月25-2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岑溪市人事局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事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100分,面试100分。 (一)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民族舞、现代舞、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文艺节目主持。 2、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测试办法: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评分。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4、测试时间: 5、测试地点:待定 6、测试成绩公布:测试成绩在岑溪市人事局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招聘单位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职位数与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梧州市人才网站和市人事局政务公开信息栏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市人事局委托招聘单位通知其本人。 3、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案需按规定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依据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成绩 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3日。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成绩 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则进行复试(复试办法另定),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人员由市人事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事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并已参加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和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聘用审批机关审核后,在梧州市人才网站和岑溪市人事局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按桂人发[2002]73号文件规定办理。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八、人员聘用 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受聘人员需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在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落聘或解聘后,相关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2011年岑溪市文化馆、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岗位情况表(点击下载查看) 岑溪市人事局 2011年岑溪市文化馆、岑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岗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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