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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5-11 09:03:16 来源:站内 浏览数:802 |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个事业单位16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巫山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聘用条件,年龄在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程序和方法
本次聘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公示、体检、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报考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请与向老师联系,电话023-57685648,手机13638279778;邮箱jwxt0810@或271966003@。
报考铁矿办的考生请与翁老师联系,电话023-57697868,手机13132343777;
报考煤炭综合执法大队的考生请与曾老师联系,电话023-57697676,手机13896307115。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由学校签章的《巫山县2011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相关资料于面试的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提交,经用人单位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5月下旬。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部分。面试分值共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
2.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结束时公布。
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
3.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40%。
(三)确定考核人选
综合考核人选按拟招聘岗位等额确定。
研究生经面试合格后按面试成绩高低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余考生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报考建委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确定为考核人选)。
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他条件进行复审,因考核、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签订就业协议
经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五)公示
协议签订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用单位。
(六)体检
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结合本行业及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公示、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拟聘用者,在201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巫山县2011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bk***.cn[点击查看]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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