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 本次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统计信息中心六家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名(详见焦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文秘专业的,须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媒体上发表2篇以上作品,报名时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曾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按专业报名,每人限报1个专业。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焦作新区管委会院内人力资源市场(新区神州路西段路南)。 咨询电话:(0391)8866566。 3、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费72元。 4、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计划数达不到3:1时,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专业招聘;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专业。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2011年5月19日至5月20日,新区人力资源市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哲学、市场经济、中国国情、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新区网站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专业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分专业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报考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的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分别到四个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的重要环节将在新区网站公布。 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 焦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 焦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