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齐齐哈尔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齐齐哈尔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
青冈县公开招录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解决目前 人才缺乏的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招录工作人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确保选拔优秀人才,为我县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计划招录数额及岗位
1、招录数额共15名。其中:公安局5名、法院5名、检察院5名。
2、招录岗位:公安局:刑事侦查5人;法院:民事诉讼5人;检察院:民商1人、刑法2人、诉讼2人。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非在职毕业生。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品行,遵纪守法,无任何劣迹行为;
2、年龄29周岁以下,
3、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所学专业条件;
①公安局刑侦岗位,要求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刑事侦查专业;
②检察院、法院相应岗位,要求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员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五官无明显缺陷,体能测试合格,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同等条件下青冈籍优先录用。
四、宣传方式
1、公开在新闻媒体及青冈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录公告(网址:ww***.cn[点击查看])。
2、到省内部分本科院校采取直接宣传、电视台发布公告及政府信息网络下发文件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青冈县人事局考录股(县政府4号楼3楼)。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应届出具学校的证明材料);③相关资格证;④本人二寸正面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人员填写《青冈县公开招录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再调整报名志愿。报名时交200元考务费。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
(二)笔试
由县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一封闭式命题、统一时间闭卷考试、统一阅卷,总分值为100分,纪检委参与全过程监督。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科目知识。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事、组织、政法委、纪检委等单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折合成总成绩,按折合后总成绩排出名次,根据职位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根据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与录用
由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政审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录用。政审不合格或经公示核实确有问题的不予录用,因此出现的聘用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培训
被录用人员上岗前一律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
六、管理及待遇
1、安置与管理。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分别由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排具体工作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或其他岗位。试用期满后,经县公开考录领导小组与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待遇。被录用人员试用期间享受与在职人员相同的待遇。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纳入财政全额拨款。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雪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侯兴民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江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关国志同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祖长秋同志担任,成员由组织部、纪检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事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负责具体招录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县人事局局长、编委办主任张振宇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