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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关于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
卫生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我县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琼人劳保[2005]57号)规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位39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现受聘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还没有编制、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为稳定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拨款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性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五年内因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曾受过执业纪律处分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公告
2011年 5月9日- 5月15日,在白沙县电视台、白沙县政务网、海南日报发布招录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月5月16 日至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末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白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沙县委办公楼二楼);咨询电话:27729135,联系人:盘伍。
3、报名要求: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婚育证明、《报名登记表》(附件3 ),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凭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结束,将符合条件者张榜公布,确认者通知笔试。
5、笔试比例:原则上符合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考职数。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招录办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由县招录领导小组委托省有关专家命题并评卷,考试试题分类如下:
(1)临床类: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B超、放射科、急诊科、五官科等。
(2)护理类:包括护理、助产等。
(3)检验类:临床检验。
(4)药剂类:西药类等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待定
4、本着引进人才的原则,具有副高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笔试一次性加8分,中级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笔试一次性加5分,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医师)的报考人员笔试一次性加3分,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医士)的报考人员笔试一次性加2分,未考取资格证的不加分。
5、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精神,对少数民族考生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予以加分。
6、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职位数,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在9人以上(含9人)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2。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省相关专家及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白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与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白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天。白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审批时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管理
1、聘用人员列入所在单位财政拨款编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受聘人员与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5年。
3、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从录用当年起连续两年未能考取执业资格证者,自动解聘。
4、非因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县政府批准的,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不得流动。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录工作的领导,成立白沙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飞(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潘在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盛达(县卫生局局长)
林斯胜(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广清(县财政局局长)
符有从(县保密局局长)
罗关兴(县编委办副主任)
张连广(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练昌金(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在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 张连广、张容正、练昌金等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和县人民医院等单位抽调。
九、联系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8-27723265
县卫生局:0898-27723496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