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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举办2011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18号)的统一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定于5月中旬共同组织开展“2011全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周活动安排 (一)招聘周活动目的。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就业工作重点群体为服务对象,开展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的招聘活动,为民营企业用人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平台。 (二)招聘周活动主题。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建立通道,为民营企业吸纳人才搭建平台。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2011全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主会场设在南宁市,各地级市设立分会场,5月16日(周一)上午10时,南宁主会场举行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全区各市各分会场同步启动招聘活动。招聘周活动时间为5月16日-22日。 (四)招聘对象和形式。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城镇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农民。各市可根据企业需求和求职人员类型开展综合招聘或专场招聘,也可将招聘活动延伸到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乡镇、街道和社区,有条件的市还可进行网络招聘和异地视频招聘。 (五)参加招聘周企业。招聘企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和经济、技术实力,并能够提供10条以上适合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空岗信息。企业应承诺提供的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能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严禁参加招聘周活动的企业提前退场或现场丢弃求职者简历。 (六)主会场启动仪式安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领导将出席招聘周启动仪式并讲话。民营企业代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代表将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将举行现场招聘会。 (七)开展通报表扬活动。今年四季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总工会和工商联,将对全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期间招聘岗位信息征集发布工作突出、组织招聘活动效果显著、上报总结和报表及时,以及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成功率较高的优秀市和民营企业进行通报表扬。通报表扬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二、招聘周活动内容 (一)做好招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招聘周筹备期间,各市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发布招聘活动时间、地点、方式,将招聘活动信息传递到企业、学校、乡镇、街道和家庭。招聘期间,要重点报道活动组织者、招聘企业、求职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落实就业政策、招到合适人员和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招聘周结束后,各市要继续跟踪报道招聘周活动成果,大力宣传开展招聘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其深远影响。 (二)做好空岗信息征集发布工作。各市可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问卷调查、电话询问、走访企业等方式,收集企业空岗信息并梳理分类。经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要在活动前3天向社会公布。同时,可鼓励全区工商联企业会员单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招聘周活动,力争每个企业都能够吸纳1至2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就业。 (三)做好招聘现场综合服务工作。招聘活动会场应设立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合法权益维护和就业见习等服务平台。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进行就业指导。对于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设专人重点帮扶并进行个性化指导,招聘企业要给予优先录用的机会。 (四)做好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招聘周期间,要在招聘现场设立“一站式”落实就业政策服务工作平台,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求职者,现场办理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活动结束后,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要继续落实好就业扶持政策。 (五)做好创建平等就业环境工作。招聘周期间,各市要积极引导招聘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公平就业机会,消除就业歧视。招聘企业应避免设置年龄、性别、户籍和民族等职业准入条件。严禁招聘企业对录用就业人员进行体检时所采取任何形式的乙肝项目检测。参加招聘的企业要在创建平等就业环境,促进公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做好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工作。各市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七)做好就业落实和跟踪工作。招聘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招聘企业与求职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数的统计汇总工作。 (八)做好招聘场地安全检查工作。招聘活动现场要确保安全第一。要落实安全责任,以预防为主。要对招聘活动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三、招聘周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成立“2011全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祖毅副厅长担任,副组长为自治区教育厅林宁巡视员、自治区总工会梁建强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欧文魁副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就业局李国泰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是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蒋瀚洲主任、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王志忠、自治区工商联经济部部长冯百鸣。 各市也要成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总工会、工商联共同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四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和优势,统一部署,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招聘周活动有序、高效、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落实、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情况及时上报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各市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各市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的收集、整理、向社会公布和上报工作。 “2011全区民营企业招聘周”主会场的启动仪式由自治区就业局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三)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招聘周期间的活动情况。 1.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 2.请各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认真填写“民营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于 3.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自 联系人及方式 自治区就业局 韩 栋 电话(传真):0771-5516656 18978920258 电子邮件: cngxhd@ 自治区教育厅 于胜伟 电话(传真):0771-5320849 13481135141 电子邮件: gxbys771@ 自治区总工会 王志忠 电话(传真):0771-2515289 13768375618 电子邮件: ghbz2006@ 自治区工商联 李 丽 电话(传真):0771-4989161 13977196868 电子邮件: gsljjb@ 附件:1.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 2.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
添加:2011-5-14 2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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