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公办带编教师招聘启事 |
||||||||||||||||||||||||||||||||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现2015年在广东部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广东省将进一步充实初高中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广东省有关市县区教育局的信任和支持下,湖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东办事处承担了部分地区公办中学教师录用前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以及推荐录用工作,凡通过我办招聘引进的初高中教师,均按统招统分的原则由招聘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招聘入职手续,统一分配到有关中学担任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通过形象和教学面试(试教、笔试)——签订教师推荐协议书——按通知时间前往推荐地区教育局参加公开考试——通过考前辅导并通过考试——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纳录取费用并领取协议——教育局正式录用公示——凭就业协议办理学籍档案及户籍关系手续——前往所分配任教学校报到上班。(湖南高校应届毕业生除收取考前辅导费用外,免收就业推荐费) 三、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非师范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愿意服务广东教育事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职称的优秀在职教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以及辞职不满3周年辞退不满5周年者,不得应聘。 四、录用办法 择优录用后,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师资配备的实际需要统一聘任。所分配学校为市县级公立普通中学,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时间 每年2月到8月份,部分专业招满为止。符合条件者见通知后电话联系简历投递及面试事宜。简历投递:hunbys@。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应聘单位,格式不符不予接受。另有部分带编的学医岗位招聘。 (另有三十多个2012年广东公务员招考预录名额从即日起接受报名)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0-87631594 87725177-618 传真:020-87725315 联系人:罗老师 13825198447 18928830371 (21:30以前) 面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8号(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