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才招聘启事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5年立项建设,2009年5月通过验收正式成立。为进一步充实实验室人才队伍,根据实验室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研究员3-4名、高级工程实验技术人员1名、普通工程实验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见《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二、管理方式
(一)研究员
采取签约上岗、合同管理、聘期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首个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由实验室组织考核,考核通过的,可予以续聘,否则予以解聘。
受聘者如符合学校“青年英才工程”岗位申报条件,可以申请竞聘学校“青年英才工程”岗位。经学校评审通过的人员,享受学校“青年英才工程”岗位相应层次人员的待遇。
(二)工程实验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实验技术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普通工程实验技术人员采取人才派遣管理方式,待遇参照学校同条件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向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投递个人详细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它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如代表性论文、岗位证书等)。请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
2、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组织综合考察,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考察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到应聘者本人。
3、学校研究审批,确定录用人员。
4、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协议。
5、自即日起开始报名,初选时间为5月31日,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为止。联系人:张荣平
四、联系方式
E-mail:zghy_rsc@ (请注明应聘职位)
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邮 编:266100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
人员类别 |
研究方向 |
岗位职责 |
招聘条件 |
需求人数 |
研究员 |
海洋地球化学示踪研究/痕量元素研究 |
1、承担海洋地球化学示踪或痕量元素迁移变化领域的研究工作; 2、协助相关责任教授开展人才培养、团队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海洋化学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 |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为教育管理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 2、具有博士学历(本科、研究生均需毕业于“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重点科研院所),获得国外博士学位应聘者优先考虑,年龄35岁以下,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英语水平,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具备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的能力。 4、已作为第一或主要作者在国际高水平杂志上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副教授要求3篇以上)。 |
3-4人 |
海洋有机地球化学研究 |
1、利用同位素开展有机地球化学过程示踪研究(13C、14C、15N及D/H同位素等); 2、协助相关责任教授开展人才培养、团队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海洋化学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 |
海洋生物地球化学模拟研究 |
1、承担海洋生物地球化学模型领域的研究工作; 2、协助相关责任教授开展人才培养、团队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海洋化学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 |
高级工程实验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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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的开发研究、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和使用; 3、负责建立大型仪器操作章程和相关制度,指导实验室人员和访问研究人员严格按操作章程和相关制度使用仪器设备。 |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为教育管理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 2、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研究生均需毕业于“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重点科研院所),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3、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质谱类或色谱类仪器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40岁以下。 |
1人 |
普通工程实验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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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支撑实验室质谱或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仪器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样品的分析测试,完成相关责任教授安排的有关工作。 2、准确记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维护、费用收支等情况,负责提供与仪器设备有关的各种统计报表及数据资料,编报仪器设备的年度申购计划,负责仪器设备的调入/调出、报废等工作。 |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为教育管理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 2.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研究生均需毕业于“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重点科研院所),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3. 应具有一定的质谱类或色谱类仪器操作经验,年龄30岁以下。 |
2人(质谱类和色谱类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各1人) |
本信息分专业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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