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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5-17 14:37:28 来源:站内 浏览数:1603 | ||||||
云南省文山州2011年各级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年文山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76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文山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文山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招聘简章》,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ww***com[点击查看])了解,本次各级农业事业单位将招聘10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各级农业事业单位将招聘104名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如下: 州属单位:9名 文山市:20名 砚山县:4名 麻栗坡:20名 马关县:3名 丘北县:17名 广南县:12名 富宁县:18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六)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3年5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部分特殊紧缺岗位需要的报考人员不受岗位户籍限制。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1年5月23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市)的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1年毕业生; 3、2009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1年度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 其中:笔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 五、报名办法 见附件:报名办法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批准也可只进行笔试或只进行面试,或者先面试后笔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2011年我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总分各100分。 笔试复习教材《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指导用书(2011年版)》到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州人社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3、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1)在我州服务或我州生源在外地服务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上符合规定的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优惠,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加3分,大学专科毕业加1.5分,中专毕业加1分。符合加分优惠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根据《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按文件规定办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资料。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备加分条件而未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具备加分而选择加分的,取消本次笔试成绩,并处三年禁考的处罚。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5、加分和笔试成绩公示 6月3日,公示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6月30日,公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文山人事网和各县(市)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或开考计划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若需递补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 (三)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在相关网站公告。 1、面试时间 2011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具体详见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招聘简章》;只面试的岗位,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自行确定。 2、面试实施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可采取单一的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面谈、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进行。面试要素由各县(市)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用人单位的专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具体确定。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3、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面试前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面试时必须按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程序进行。 (四)综合成绩 1、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笔试加分]×40% 面试成绩×60% 2、只笔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笔试加分 3、只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10日以前完成。 (一)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需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三)考核 报考州属岗位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需递补的,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只笔试的岗位,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含笔试加分)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各县(市)人社局、州属各主管部门应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和考核合格)并报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结束后,要组织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岗位。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凭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计划未满,需要补充招聘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重新组织招聘。 九、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了解,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州人社局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州,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文山州人社局、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人〔2005〕80号)规定,对事业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州纪委监察局和各县(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3313 文山市:0876-2127335 砚山县:0876-3124875 西畴县:0876-7622306 麻栗坡:0876-6622427 马关县:0876-7122036 丘北县:0876-4121132 广南县:0876-5156043 富宁县:0876-6128203 十一、咨询与服务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便于报考文山州岗位的人员咨询了解招考政策,现将咨询电话及服务方式公布如下: (一)招考政策咨询 文山市人社局:0876-2186967 砚山县人社局:0876-3131051 西畴县人社局:0876-7626198 麻栗坡县人社局:0876-6622525 马关县人社局:0876-7130538 丘北县人社局:0876-4124800 广南县人社局:0876-5159943 富宁县人社局:0876-6128510 文山州人社局0876-2122123 (二)考试报名咨询 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0876-2129133 (三)学历认证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话:0871-5456862、5144557 文山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政务网(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和文山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发布。报考文山州2011年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以下资讯请至文山人事网查询: .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1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网络报名流程演示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具体参见:ww***com[点击查看]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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