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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的通知》(浙组通〔201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全县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9名。其中A岗位5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B岗位2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男性;C岗位2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对象
遂昌县户籍(以2011年5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出生地在遂昌县、遂昌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A岗位,要求中共党员;B岗位为偏远乡镇村任职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男性;C岗位,不限。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办法和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于2011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所需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考中共党员职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省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供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或就读高校证明。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考者需当场填写《遂昌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4.考务费40元,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件可免除考试考务费。
5.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6.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其中,报考B岗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于6月1日-2日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6月5日上午(9:00-12:00)。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实行笔试加分,在总分100分基础上加15分。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录取分数控制线,然后按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其中,报考B岗位的可按1:2确定),在笔试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可于6月17日起登陆遂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中国遂昌新闻网(sc***.cn[点击查看])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人员自动淘汰。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县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按选聘计划1:1.2的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根据选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发出聘用通知书。毕业生收到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县组织人事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后管理
选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合同期满后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到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和管理,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总体收入略高于本县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试用期薪酬待遇1200元/月。
注意事项:本次选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或"选拔招考"栏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528153(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0578-8122317(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附件:遂昌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分配表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7日
附:
遂昌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分配表
乡 镇 |
分配名额 |
行政村 |
|
A/C岗 |
B岗 |
||
妙高镇 |
2 |
/ |
金岸村 苍畈村 |
大柘镇 |
1 |
/ |
新旦村 |
石练镇 |
1 |
/ |
石练村 |
北界镇 |
1 |
/ |
淤弓村 |
金竹镇 |
2 |
/ |
王川村 高塘村 |
安口乡 |
1 |
/ |
石仓村 |
濂竹乡 |
/ |
1 |
柘坑村(B岗) |
应村乡 |
/ |
1 |
南岭村(B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