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与省教育厅共同管理。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是一所培养面向水利水电行业和浙江区域经济的高等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办工科院校。学校现有占地面积955亩,在校普教生7500多人;在册教职工500多人。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我校拟公开招聘15名专任教师。具体用人部门、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职称 |
专任教师1 |
水利工程施工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高及以上 |
专任教师2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高及以上 |
专任教师3 |
电力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高及以上 |
专任教师4 |
测绘类 |
1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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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5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楼宇自动化等建筑设备类专业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高及以上 |
专任教师6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原则上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
专任教师7 |
工程检测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任教师8 |
水工结构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任教师9 |
电气、能动、机械等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相关的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任教师10 |
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产品质量工程专业、测控技术、流体机械及相关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任教师11 |
机电一体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任教师12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汽车类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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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ww***com[点击查看],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网站(ww***com[点击查看],人才招聘专栏)。
其中,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招聘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截止2011年9月30日,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招满为止。专业教师1至5岗位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专业教师6-12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该比例,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凭个人信息登录“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网址rs***081[点击查看]),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资格审查。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专业教师1至5岗位采用直接考核的形式;专业教师6-12岗位采用面试和专业测试(试讲)的形式。
2、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或有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在递补人员名单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根据事业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林街583号
报名网址:ww***.cn[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9122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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