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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 池 县 教 育 局 岳 池 县 卫 生 局 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和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5名(教师210名、医务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具有四川省籍、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岳池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二、报考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卫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身体健康。(三)年龄和学历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四)2011年8月以前毕业。(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三、招聘名额、岗位及要求本次招聘岗位为用人单位依法年检、登记且年初申报进人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具体岗位。(具体名额、岗位及要求见附件)四、招聘原则、办法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报名要求(1)应聘者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类需同时出示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只填报职位<学科>,其具体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自愿选择)。(3)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4)考试费用:笔试按50元/科·人(报名时)收取;面试按80元/人(面试前)收取。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至6日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4、《准考证》领取:应聘者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6月17日至18日在报名处领取。 5、资格审查:报名时只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必须按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报考。在考核时,凡与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6、应聘同一岗位的各考试环节须形成竞争,笔试时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整,调整后仍不能形成竞争的,则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面试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二)考试、考核及体检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其中,教师类笔试占60%,面试占40%;医务类笔试占70%,面试占30%。笔试、面试两项之和的成绩为个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1)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分为100分。实行公共科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公文写作等)和专业科目(教师类专业科目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医务类专业科目内容为解剖、药理、生理、病理等)合堂分卷考试。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于2011年6月9日前将享受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报送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按规定加分。笔试时间:2011年6月19日。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面试。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教师类面试方式为讲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医务类面试方式为现场答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应聘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报名处和岳池人才网、岳池教育网上公布。 2、考核及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教师类按照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40%的权重比例;医务类按照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30%的权重比例,根据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对象)。(1)考核。对应聘者的人事档案和政治思想、学科成绩、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除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应聘者在面试后15日内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2)体检。教师类按照川教[2004]295号文件川教【2007】102号文件、川教【2010】26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实施;医务类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应聘者个人负担(本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或医生建议复核的,需本人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核,且作为最终复核标准,其费用由申请人自理)。(3)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经批准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分别在岳池人才网、岳池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在选岗时出现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经初次聘任培训合格后,按程序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聘用等手续。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五、待遇(一)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制管理,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有关要求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受聘者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电话:0826-5244220(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 0826-5245966(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规划流动股 ) 0826-5220592(岳池县教育局) 0826-5220214(岳池县卫生局)监督电话:0826-5222604(岳池县监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岳池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 |||||||||
类别 | 职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注 | |||||
教师类 | 高中地理 | 4 | 1、3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四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5、专业对口。 | ||||||
高中化学 | 3 | ||||||||
高中历史 | 2 | ||||||||
高中生物 | 5 | ||||||||
高中数学 | 5 | ||||||||
高中体育 | 3 | ||||||||
高中物理 | 4 | ||||||||
高中英语 | 5 | ||||||||
高中语文 | 5 | ||||||||
高中政治 | 3 | ||||||||
初中语文 | 10 | 1、3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 | |||||||
初中数学 | 10 | ||||||||
初中政治 | 5 | ||||||||
初中地理 | 2 | ||||||||
初中化学 | 3 | ||||||||
教师类 | 初中历史 | 2 | 1、3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 | ||||||
初中生物 | 2 | ||||||||
初中物理 | 6 | ||||||||
小学初中英语 | 23 | 1、3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 | |||||||
小学初中美术 | 10 | ||||||||
小学初中体育 | 11 | ||||||||
小学初中音乐 | 10 | ||||||||
小学初中信息技术 | 9 | ||||||||
小学语文 | 30 | 1、3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专科及以上学历。 | |||||||
小学数学 | 26 | ||||||||
学前幼儿教师 | 10 | 1、3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 | |||||||
特殊教育 | 2 | 1、3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 | |||||||
类别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报考资格条件 | 聘用单位 | 备注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
医务类 | 护理 | 4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助产 | 县人民医院 | 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
医务科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公卫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 |||||
办公室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 | |||||
信息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卫生方向) | ||||||
财务科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专业 | |||||
检验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放射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超声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专业超声诊断方向、临床专业超声诊断方向 | |||||
急诊科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急诊医学专业 | |||||
临床或医技科室 | 8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麻醉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 |||||
儿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 ||||||
康复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或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方向) | ||||||
药房 | 1 | 大专及以上 | 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学 | ||||||
医务类 | 针骨科 | 1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针炙、骨伤 | 县中医院 | 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
放射科 | 1 | 影像专科以上(临床本科以上) | 医学影像、临床 | ||||||
检验科 | 1 | 专科以上 | 医学检验 | ||||||
B超室 | 1 | 影像专科以上(临床本科以上) | 影像或临床 | ||||||
临床 | 2 | 本科以上 | 临床 | ||||||
儿科 | 1 | 本科以上 | 儿科、临床 | ||||||
麻醉 | 1 | 专科以上 | 麻醉(专科及以上)、临床(本科及以上) | ||||||
护理 | 1 | 专科以上 | 护理 | ||||||
卫生管理 | 1 | 本科以上 | 卫生事业管理 | ||||||
儿科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 县妇幼保健院 | |||||
妇产科 | 1 | 女 | 本科 | 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 | |||||
疾病预防控制 | 1 | 本科以上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县疾控中心 | |||||
检验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检验 | ||||||
临床 | 9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 | 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大石卫生院(1人)、赛龙卫生院(1人)、中和卫生院(2人)、恐龙卫生院(1人)、兴隆卫生院(2人)、团结卫生院(1人) | 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成教大专学历。 | |||
公共卫生 | 1 | 大专及以上 | 公共卫生 | 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麻醉 | 3 | 大专及以上 | 麻醉、临床 | 九龙卫生院、石垭卫生院、酉溪卫生院 | |||||
中西医结合 | 2 | 大专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 | 镇龙卫生院、石鼓卫生院 | |||||
医务类 | 检验 | 3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检验 | 北城卫生院、新场卫生院、顾县卫生院 | 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成教大专学历。 | ||
药剂 | 2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 | 石垭卫生院、酉溪卫生院 | |||||
放射 | 2 | 大专及以上 | 影像 | 罗渡卫生院、白庙卫生院 | |||||
外科 | 3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 | 罗渡卫生院、中和卫生院、苟角卫生院 | ||||
妇幼 | 2 | 女 | 大专及以上 | 妇幼、临床 | 顾县卫生院、苟角卫生院 | ||||
护理 | 8 | 女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石垭卫生院、花板卫生院、白庙卫生院、坪滩卫生院、嘉陵卫生院、兴隆卫生院、黄龙卫生院、苟角卫生院 | 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或成教大专学历。 | |||
财会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 | 坪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