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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办法和政策,结合武汉市土地交易事业的发展需要,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品行端正,作风严谨踏实,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内。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熟练掌握Word、Excel、Autocad等应用软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1、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2名
2、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2名
3、经济学专业 1名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2011年5月18日8:30至5月31日17:30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三楼提交应聘申请,联系电话:027-82712216。
(二)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需持有效的应聘资格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二寸近照2张及其他相关证件;
2、需提交两篇专业论文、两篇公文类文章;
(三)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2011年5月18日8:30至5月31日17:30期间登录武汉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审查结果。
(四)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2011年6月1日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三楼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定为2011年6月上旬。笔试总分60分,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须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门,按3:7的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公共基础》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
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管理知识两部分。
六、面试
面试时间定为2011年6月中旬。面试总分40分,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也可根据岗位特点,以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
进入面试的对象是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人员。
(二)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包括三个方面:素质、专业、能力。具体如下:
1、素质:包括仪表举止、性格倾向、进取精神、知识面、思想与政策水平。总分10分。
2、专业:包括专业知识面、专业特长、专业能力与经验。
总分20分。
3、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口头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总分10分。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础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6:4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八、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取综合成绩最高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指定医院体检。
(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经核实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十、公示
聘用公示:在考试结束后、备案办理前,在武汉人才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网站和单位宣传板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学历高、有特长、党员优选。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制管理,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