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招聘赴法国海外省教师
为了保证我校海外办学的质量,建立高素质教师人力资源储备库,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岗位需求:非事业编制岗位的教师1-2名。
二、工作职责:在我校国际文化学院从事来华留学生对外汉语教学工作;首年须被公派往我校驻法国海外省孔子学院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三、报名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具有较强的事业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政治可靠,品德高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了解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品行端正,无犯罪及过失记录。
2. 职业条件:
1) 入职时需具备研究生学历,优秀本科生也可考虑;
2) 持有法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同等的法语水平证书;
3) 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 有较强的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 非应届毕业生年龄需在45周岁(含)以下;
7) 优先考虑条件:
a) 持有法语专业八级证书或同等的法语水平证书;
b) 通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考试(持有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c) 有2年以上教龄或讲师以上职称;
d) 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e) 熟悉当代国际商贸,有商务工作经验。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6月20日前。
五、面试及试讲:我校国际文化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择优录取。面试时请准备15分钟的试讲,试讲内容与时间另行个别通知。
六、待遇及其它:依照我校国际文化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公派海外期间依照国家汉办待遇标准执行;上岗前需在我校国际文化学院完成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在我校驻法国海外省孔子学院完成首年工作后,可根据工作情况在孔子学院长期任教。
七、报名方法: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邮寄、面交或电邮个人材料(含履历、法语水平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推荐意见函)。材料标题或封面需注明“应聘赴法教师”字样。材料保密,恕不退还。
八、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老师,叶老师,陈老师
2.地 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国际交流部(田家炳教育书院,A106室)
3.办公时间: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8:30~12:00和14:30~17:30
4.邮政编码:510631
5.电 话:020-85210005,85215783
6. 传 真:020-85210005
7.电 邮:scnucic4@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国 际 文 化 学 院
201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