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被录取聘用为公办教师,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各学科岗位的招聘名额统筹安排到相关招聘学校任教。对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6月10日、6月11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
(三)报名手续:须本人填写报名表一份(代填无效),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相片两张,交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在读学校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政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在职人员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层次分为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同一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层次的一个学科,兼报者取消考试资格。填写报名表时,应聘人员须填报初中或高中教师层次、报考学科岗位以及是否服从分配。
(五)收费:根据廉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共50元。
(六)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廉江人事网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面向社会招聘中学教师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考试,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报名。笔试和面试迟到超过15分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能再入场考试。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应聘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招考公告及相关考试信息可登录廉江人事网站、廉江市教育网站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教育局。
(七)廉江市招聘中学教师公开咨询电话:0759-6684339,0759-6623163,投诉电话:0759-6688505。
附件:《廉江市2011年第三批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设置表》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