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广水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着力解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断层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广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储备工作,现就报名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引进目标:
本次拟引进人才25名
二、报名条件:
1、国家二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专业为城市规划、法律、商贸英语、审计学、统计学、财政学(预算方向)、路桥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教育、卫生、水利工程、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相关专业、师范等方面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地籍限制;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名时间、要求及地点:
报名从5月20日开始,6月10日结束;
报名时需填写《广水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持户口或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始证件和2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地点:广水市人才交流中心 0722—6234808 孙鹏
四、录用方式:
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的方式确定引进对象。
五、引进人才的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中,派往行政机关的,工资待遇比照同类公务员水平列入财政预算;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补助。
六、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签订合同。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聘期为五年)、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二)管理考核。引进人才由组织、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管理,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平时考核,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是决定引进人才续聘与否的主要依据。
七、引进人才的使用方式
采取边引进、边使用、边“消化”的方式滚动使用。
(一)表现特别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可在聘用单位直接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在聘用期内,组织、人社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引进人才进行调剂使用,使引进人才能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的引进人才作为各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行政机关有空余编制和公务员招录计划的,优先招录具备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引进人才;事业单位有空余编制和招录计划的,优先录用引进人才。
(四)合同期满,既没有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又没有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终止《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附件:广水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