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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政局
2011年关于宜昌市假肢修配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民政特种行业假肢矫形康复专业队伍人员,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做好革命伤残人士、社会残疾人士残障康复服务的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助器具价格鉴定员1名。
2、康复技术治疗师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民政假肢工作;
2、未参加过非法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宜昌城区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辅助器具价格鉴定员
具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假肢矫形器制作机构从事实际工作2年以上
2、康复技术治疗师
具有康复技术治疗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资格证书,并具有假肢矫形器康复技术治疗工作经验2年以上。
三、考试考核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考核小组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与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小组由3人组成(市民政局2人,市假肢站1人),以座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和专业技术水平。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市民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市假肢修配站编外聘用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8日上午8:00-9日下午5:00前在宜昌市假肢修配站办公室(宜昌市珍珠路17号[原84号]二楼)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报名表(见附表)、身份证、户口薄、相关学历(学位)、资历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单》,同时交面试费50元。
报名咨询电话:0717-6775151;
监督举报电话:0717-6256152、6056365。
附件:《宜昌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