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当前位置:主页 - 就业指导与服务 - 校内就业信息 - 【福建】厦门仲裁委员会招聘启事 |
【福建】厦门仲裁委员会招聘启事 |
信息发布时间:2011-6-2 17:04:14 信息访问量:18人次 |
厦门仲裁委员会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简章如下: 一、条件 (一)户口:不限 (二)学历: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运用,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 (五)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办案秘书岗位1-2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发邮件或寄送简历材料。(本校学生将个人简历于6月13日前交研究生就业办-沙坪坝校区办公楼北楼2010室,由学校统一代寄)。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人选和时间另行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或在ww***.cn[点击查看]网站统一公布。 笔试内容涉及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基础理论、民法基础理论、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公司法、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写作。根据需要还会进行录入速度测试。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五、录用 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并综合个人情况确定录用备选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和复核合格者通知其参加体检,由此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录用人员统一与派谴公司签约,派驻厦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六、薪酬待遇 薪酬参照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06]53号)文件的规定,现执行标准为本科3.4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4.5万元/人.年(包含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 厦门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
上一条:【山东】2011年山东枣庄峄城区委党校拟公开招聘教师 下一条:已经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