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1-06-07
发布人:刘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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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收2011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一、 公司简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骨干企业之一,总部位于上海,辖西北、云南、山东、安徽、江西、山西、河北、北京、浙江、甘肃十个分公司和广州、温州、福州三个基地,控股的公司有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方远航物流有限公司等,营业部分布于我国各省会城市。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于1988年6月组建成立,二十一年来一直保持着高速健康发展。1997年公司成功进行了股份制改造,股票在香港、纽约、上海上市。目前公司营运着80多条国际和地区航线,330多条国内航线,连接国内外110多个城市,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全国,连接东南亚、欧、美、澳的航空网络,为国内国际旅客提供了顺畅的空中通道。东航股份公司现拥有以空中客车和波音为主的200多架百座以上的大型先进喷气客机,机型主要有空中客车A340-600、A340-300、A330、A319、A320、A300、波音737、麦道11等。东上重组完成后,新东航(截止2009年12月底)的运行资产将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拥有大中型飞机331架,通航点151个,通航纽约、洛杉矶、巴黎、法兰克福等全球主要城市。新东航将步入世界较大航空公司之列。新东航将统一构建航线网络,统一整合服务资源与流程,共同打造服务品牌,为旅客出行带来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东航一直致力于旅客、货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先后创建了“凌燕空中服务”、“温馨地面服务”、“东方万里行”、“东方呼叫中心”等文明服务品牌。两次摘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最高“金鹏杯”的桂冠,连续三年荣获全国年度旅客运输量1000万人次以上组“旅客话民航”评比第一名,在中国民航总局开展的“服务质量上台阶活动”三连冠第一名,东航的运输服务系统通过ISO9002质量保证系的认证,还获得美国优质服务协会在世界范围内颁发的“五星钻石奖”。新东航将紧紧抓住这次重大联合重组的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信息化、开放型的命运重生之路,坚定不移地走竞合式、品牌化、国际型的市场拓展之路,坚定不移地走包容式、人本化、成长型的文化再造之路,创造出更加优异的业绩和成就,积极打造“员工热爱、顾客首选、股东满意、社会信任”的新东航。
北京分公司隶属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于2007年,现有人员1900多人,目前已经执管4架A330和5架A320飞机。现已经开通了北京至上海、杭州、南昌、西安、大连等国内航线,近期,将要开通国际航线。随着北京分公司的发展壮大,分公司全体员工将秉承“诚信为本,善待员工,创新进取,协同高效”的精神,为争创一流的服务行业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招聘专业及要求
为了适应东航北京分公司的快速发展,现计划在北京市高校招收2011年应届毕业生1名。
1.招聘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工作地点:东航北京分公司(首都机场)
2.招聘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仅限本科学历)的2011年应届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限北京户籍,限男性。
★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 英语要求:须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含)以上证书(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 报名者本人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身体健康、成绩优良,有志于献身祖国的民航事业。
★报名者须填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求职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6月7日-6月14日
2、地点: 东航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部519室
3、电话: 010-57377226
四、报名要求:
1、公开报名。报名者需凭学校推荐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者面试时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学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户籍复印件等原始资料。
五、招聘时间及地址: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小天竺路1号东航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部519室(东直门乘359路公交车到小天竺站下车东行200米,到第一个丁字路口南行500米路西即到)。
六、其它说明:
1、应聘者不得携带手机、包等私人物品进入面试现场(一经工作人员发现,取消其面试资格)。
2、应聘者佩戴初试编号与主办方发给应聘者的号码牌一一对应,请初试通过的人员保留号码牌至下一环节。
3、各轮面试考核结束后,应聘者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在指定时间、地点等待上一轮面试结果,面试最终结果会另行通知。
4、应聘者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安静,不得在招聘现场交头接耳、大声喧哗。
5、面试各环节谢绝家长陪同。
6、面试结果解释权归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北京分公司。
7、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公司通知的时间报到,逾期不来报到者,就业协议书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违约方按协议书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8、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求职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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