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称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3年,取得建设部授予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081004),2003年取得国家旅游局授予的国家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编号:03-2003),2007年取得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 0201SJ0025),同年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国家建筑行业(建筑)专业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11001213),2009年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授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11005872)。 我院植根于清华大学的学习研究环境,依托于清华大学的人才优势,一直坚持城市规划工程实践与科研、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我校长期参与国家许多重大城市规划工作积累起来的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突出的学术特色。目前,我院已形成城乡总体规划设计、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景观园林规划、风景旅游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物流规划、城市照明规划、环境与市政规划、生态与绿色建筑设计、能源规划、城市声环境设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十多个专业规划设计所。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在大型城市规划项目的编制过程中,清华规划院已形成一种特色突出的工作方法,即在“清华规划”的平台上集合清华大学以及北京市其他研究机构城市规划相关学科、专业的技术优势,组成优势技术团队,并与地方兄弟设计单位紧密合作,相互配合。针对各个不同的项目,我院组成的团队包含有:建筑、规划、经济、社会、地理、生态、景观、能源、交通、物流、环境等多学科的技术人员,深入进行专题研究。 近年来,我院主要完成的作品包括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新区及重点地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风景区及旅游度假区规划设计、旧城保护与改造规划、居住区规划、校园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城市物流园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与交通影响评价、城市照明规划、环境与生态规划、景观规划与设计等多项内容。 现因工作需要,我院拟诚聘城市规划专业【实习生】5名,具体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暑期实习生 招聘人数:5人 实习待遇:面议 职位要求条件: 1.专业学历条件:城市规划专业,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基本素质要求:刻苦上进,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为人诚恳,善于沟通。 3.专业、技能要求:精通本专业相关知识,熟练使用制图软件,具备基本手绘技能。 4.其他条件:在本单位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者毕业后可考虑留用。 E-mail :hunan@ 地址: 海淀区清河中街清河嘉园东区甲一号16-25层 网址:ww***com[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