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广安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广安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安市中医院是政府举办的一所地市级以中医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非营利性医院,坐落于广安市城北翠屏路1号,由市人民医院搬迁后旧址改建而成,医院占地面积1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决定在编制内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15名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普通高校医学硕士研究生。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委发〔2008〕30号)有关规定,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人事考试网
ww***com[点击查看],广安市卫生局网站
ww***.cn[点击查看]发布):
一、招聘职位
详见《2011年广安市中医院招聘职位情况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广安市内外凡符合报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已取得中级职称的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普通高校医学硕士研究生。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0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中医院办公室(广安市城北翠屏路1号行政楼三楼),联系电话:0826—2224550
(三)报名:报名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和广安市卫生局网站上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广安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卫生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外地非在职人员也可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的《报名登记表》投寄到报名邮箱(gaszyy@),并于6月17日到报名地点完善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证明材料一份,《广安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免冠照片2张,在报名时间内到广安市中医院(广安城北原广安市人民医院楼)进行资格初审。6月17日集中到市卫生局(广安城南万盛东路32号)进行资格复审。2011届硕士研究生由就读学校出具书面学历证明。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和广安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员须于6月20日上午8:30时任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广安市卫生局报到参加面试。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将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和广安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体检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结果将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和广安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广安市卫生局、广安市中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市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无不良反映或经查证不影响招聘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能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市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考聘工作实施监督。
咨询电话:0826-2665378(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340931(广安市卫生局)
监督电话:0826-2393328(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2506225(广安市卫生局纪检组)
附表:1、广安市中医院招聘职位情况表
2、广安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