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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公开招聘合同工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处拟公开招聘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综合服务岗、综合管理科综合事务管理岗自筹经费合同工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
2.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细致。
3.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
5.符合学校录用合同工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综合服务岗岗位要求(1名)。
1.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财会等相关专业背景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
2.负责校园卡办卡、补办卡、现金充值、学生零星学杂费、师生银行账号登记变更等业务和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校园卡业务各类报表的管理与制作,协助做好科室内务管理。
4. 录用后能立即进入岗位工作,能服从安排到珠海校区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综合管理科综合事务管理岗岗位要求(1名)。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行政管理、财会等相关专业背景毕业。
2.负责文件档案管理,文件交换,信件收发,公文收文、登记、传递、督办、催办和落实等工作。
3. 具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1日。
2.提交材料:请将填好的《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可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直接送到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综合科(中山大学南校区中山楼205室)。
3.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合则约见,择优录用。
五、聘用和待遇。
聘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待遇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