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闲林"建设,巩固我镇和谐稳定的局面,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闲林镇平安巡防队员、新居民专职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共招录相关人员20人,其中男性18名,主要从事巡防及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女性2名,主要从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闲林镇常住人口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35周岁。男性,要求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部队复退军人或有一年相关工作经验以上人员优先录用;女性,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性格外向,乐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两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 3、热爱巡防(计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正义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男性单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6米(含)以上。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5)曾经在闲林镇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过,因故被辞退的。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严把关,择优聘用。 具体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4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闲林镇人民政府2号楼1楼2115室综合治理办(咨询电话:88681225)。 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本人随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曾就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复退伍军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测试。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女性无需参加体能测试)。其中男性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步骤进行,考试总分以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相加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女性按照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2确定,最终以笔试、面试成绩的50%相加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经体检有不合格者,可依名次替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5、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电子政务平台、镇党务公开栏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经镇党委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131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为闲林镇机关编制外用工人员性质,工资待遇按闲政〔2010〕32号文件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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