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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抚政人发[2005]31号)精神,经新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新宾县卫生局决定,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工作;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年龄另有要求的以职位信息表为准;
(四) 普通高校2011年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但必须于201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报考县二院、中医院护理岗位考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新宾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以下三类:
1、A类岗位:公共管理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A;
2、B类岗位: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B;
3、C类岗位:护理专业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C。
三类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计划
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2011年7月8日。
报名地点:新宾县人才中心(新宾县档案局五楼)。
报名费用:每人50元。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本人在校学习证明);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考生现场照数码照片。
3、考生报考时应确认个人学历(含本科录取批次)和资历等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县卫生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等。资格审查安排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前进行。
(三)笔试
1、笔试实行A、B、C类考试。
A类、B类、C类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A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B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生理学(50分)、解剖学(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C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50分)、生理学(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2、笔试时间:在7月下旬 (与2011年抚顺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同步进行)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 ) 上公布。
3、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四)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A、 B类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C类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安排在8月份。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计算
A类、C类岗位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B类岗位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6:4。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均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核
所有招聘岗位均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负责。重点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新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二)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招聘简章由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
1、《2011年新宾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2011年新宾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0150
县卫生局5022219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 宾 满 族 自 治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