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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局
关于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局决定在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53名,其中:西医士210名、护士(含助产士)96名、中医士7名、藏医士40名。专业岗位、考聘名额、岗位编码详见《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统一考试聘用。
二、考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面向四川省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
(二)考聘对象
1、卫校、药剂校、医学院校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其他院校中医、藏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专业要求:
(1)西医士设临床医学(含社区医学)、检验、公共卫生(含预防医学)、药剂、五官(含口腔,不含口腔工艺)、麻醉、影像(含放射)7个专业岗位,其中:
报考临床医学(含社区医学)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卫生保健、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医学美容,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检验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临床检验、卫生检验、病理检验和生物检验,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公共卫生(含预防医学)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和卫生管理,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药剂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西医药剂、药学和中药学、中药制剂,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五官(含口腔,不含口腔工艺)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五官、口腔医学(不含口腔工艺),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麻醉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麻醉,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影像(含放射)专业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影像(含放射、心电图、B超),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2)报考护士(含助产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护理、高级护理、涉外护理、保健护理、英语护理、助产,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3)报考中医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中药制剂、中医美容,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4)报考藏医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藏医临床医学、藏医医疗、藏医药学、藏医药剂学,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2、学历要求:
甘孜州籍考生(2010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非甘孜州籍考生中,除报考公共卫生、药剂、五官、麻醉、影像专业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外,报考其余专业岗位的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民族地区基层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 月28日-7月2日。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聘机关均有权取消其考聘资格。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考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1年6月29日至7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的,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其他县的,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1年7月4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7月7日-7月9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于2011年7月9日2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为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只采取笔试方式,不面试。
(一)考试科目
报考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的,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共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报考其他县的,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加试《藏语文》共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考试各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考试科目
专业岗位 |
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题)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
加试 |
西医士 |
《解剖》、《生理》、《诊断学》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
《藏语文》 |
护 士 |
《解剖》、《生理》、《护理学基础》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
《藏语文》 |
中医士 |
《中医基础》、《中医方剂》、《中医临床》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
《藏语文》 |
藏医士 |
《藏医人体学》、《藏医学与方剂》、《藏医诊断学》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
《藏语文》 |
(二)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占65%,《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占25%,《藏语文》占10%;
不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占70%,《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
(三)政策性加分
1、各类大学生志愿者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乡(镇)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于2011年7月7日至9日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于2011年7月7日至9日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卫生局人事科审核(联系电话:0836-2833725)。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时间:2011年7 月10日
上午 0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
下午 13:00-15:00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15:30-16:30 加试《藏语文》
(五)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并及时将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予以公告。
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原则上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护理专业体检时增加四肢功能测定项目。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排名,由考生通过选择去向派遣会现场自愿选择去向,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安排工作(海螺沟景区人民医院的到州卫生局报到)。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
十一、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卫生局纪检组:0836-2833701。
咨询电话:甘孜州卫生局人事科0836-2833725、甘孜州卫生局医政科0836-2833658。
考试成绩及所有后续公告均在以下网址发布,敬请留意:
甘孜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甘孜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上发布。
附件1:《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
2:《甘孜州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