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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尔滨学院2011专业人员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1-07-0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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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2011年专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和特别急需人才招聘暂行办法》(哈人社发[2010]125号)文件规定,哈尔滨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和急需人才工作将在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2011年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和急需人才30人。即日起在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发布《哈尔滨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急需人才计划》和《哈尔滨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历学位;
4)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博士及特殊专业技术职位,可放宽至45周岁);
5)身体健康。
详细要求请阅读《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
三、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职位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公布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络进行(现场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职位详见《招聘计划》。从即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登陆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和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通过登陆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和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查询具体招聘人数、职位,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请考生务必将自己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尤其是所学专业名称一定填写精准,以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被取消考试资格)。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要求: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近期照片、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
2)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
3)大学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
4)科研论文或课题项目相关材料;
5)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3、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rsc@ga***com[点击查看]@">rsc1@(只限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序号——岗位——本人姓名(如:1——桥梁工程、路基路面工程课程教师——本人姓名)。邮件接收后会自动回复,收到此“回复”后不必再次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8:30至2011年7月11日15:00。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将于7月13日在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1年7月13日12:00-16:30、14日8:30-16:30、15日8:30-12:00期间,到哈尔滨学院行政楼201房间,凭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院开具的证明)领取准考证。如以上证件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取消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审核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在相应范围内予以通报。
5.报名咨询电话:0451-866176890451-86617530
四、招聘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每科100分,满分为200分。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1:3比例(有博士报名岗位除外),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博士报考笔试可免试)。
3.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16日(以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哈尔滨学院
5.注意事项: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6.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及专业职位所需知识和技能。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相关材料(应届在校生需持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相应证明)进行现场核对。凡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学校按照市里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相关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疑义者,由市考试录用主管部门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及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实名举报。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451-8665754513936505968
请各位考生自报名起,随时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有关招聘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学院
O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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