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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确保艺术生产正常运转,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文广局所属事业单位沈阳京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沈阳京剧院69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报考单位的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详见沈阳市文广局所属沈阳京剧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四、信息公布
2011年7月14日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9时--7月20日17时。
报名地点:沈阳演艺集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17楼)。
报名需要提供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本人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张、工作经历证明、3张填写完成并粘贴相片的报名登记表(表见附件,自行下载,要求必须本人亲自用黑色笔填写)以及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
3.缴费
考务费100元人民币。
4.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至考试、考核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体检、考核环节的资格复查中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在体检前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1年7月24日上午8时至当日下午17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填报专业技能表演内容、报送配合考试所需的音像资料。
七、考试
考试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文艺常识、艺术理论等。参考教材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艺术概论》(第8版)。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现场表演、问答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岗位考核办法如下:
1.戏曲演员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剧目片段表演的形式,现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每位演员个人表演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每个片段最多限5名演员参加考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1)基本功能力:考评唱、念、身段动作、基本功、把子、筋斗。可根据应考人员本人专攻,对上述技术能力有重点的进行考评,考评功夫是否全面、扎实,动作及演唱是否规范以及技术运用的熟练程度。(2)舞台表现能力:考评对角色体验和表达的准确度、舞台气质、舞台表现力及协作能力。
戏曲演员专业技能测试可有助演配合。
2.京剧指挥
满分100分,其中A、B项各50分。
要有扎实的基本功,要有良好的乐感,具有良好的听觉,
了解戏曲(京剧)指挥的有关知识,掌握戏曲音乐的节奏、强弱、快慢,把剧目的主题思想生动而准确地表现出来。考察指挥的个人指挥水平及与乐队的整体配合、协作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A:采取自选戏曲片段或曲牌进行指挥测试,指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B:现场即兴指挥。
3.京剧作曲
满分100分,其中A、B项各50分。
精通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戏曲(京剧)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精通京剧音乐,了解戏曲乐器,熟知京剧板、腔特点,领会导演的意图,把握舞台人物的内心情感,使作品能够运用戏曲音乐的手法把剧目的主题思想生动、鲜明、完整的表现出来。
专业技能测试:A:上交与招聘专业岗位相关的创作作品,作品必须是近期创作。上交戏曲片段或曲牌2-3份。B:根据导演意图现场创作戏曲片段或曲牌,创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少于8小节。
4.演奏员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乐器类别,采取自选戏曲片段或曲牌,分组演奏的方式进行测试,共分四个组别,每人演奏时间控制在7分钟之内。
(1)打击乐(司鼓、大锣、小锣、铙钹) 要求表演中合奏与独奏相结合。考察演奏员的个人演奏水平及与乐队的整体配合、协作能力。
(2)弦乐(京胡、京二胡)要求表演中合奏与独奏相结合,同时需要演员助演配合。考察演奏员的个人演奏水平及与演员演唱、与乐队的整体配合、协作能力。
(3)民乐(扬琴、琵琶、笙)要求表演中合奏与独奏相结合。考察演奏员的个人演奏水平及与乐队的整体配合、协作能力。
(4)小提琴 采取独奏的方式测试个人演奏水平及舞台表现力。
演奏员专业技能测试可有协助演奏或演员配合。
5.舞美专业
(1)服装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测试内容:
上交与招聘专业岗位相关的设计作品。作品必须是近期创作。上交作品3-5个,其中至少有一个较完整的资料,即必须包括:设计效果图、剧照或录像。
(2)服装总监测试内容:
熟悉戏曲服装要求,具有较强的戏曲服装识别能力,能结合舞台实践,合理运用戏曲服装,指导正确辨识、叠熨、穿戴、整理保管戏曲服装等,现场抽题,实际操作。
(3)服装师测试内容:
戏曲服装辨识、叠熨、穿戴、保管整理等,现场抽题,实际操作。
(4)灯光师、音响师测试内容:
满分100分,其中A、B项每题20分。
A 电学基础知识 抽取2道问题回答
B 本岗位专业技术常识 抽取3道问题回答
舞美专业每人测试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舞蹈编导测试内容:
满分100分,其中A、 B项各50分。
A 专业基础测试:舞蹈技能展示
B 编导能力测试:根据音乐,现场即兴编舞
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八、考试时间、地点
职业能力测试时间:2011年7月28日,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1年7月30、31日两天,地点:见准考证。
九、总成绩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0.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0.7。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职业能力测试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十、体检、考核人选的确定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十一、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用人事业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二、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专业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7:00 (周六周日休息)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24-31871654、024-3187165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4、024-22539027
纪检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024-22539058
附件: 点击此处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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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京剧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2.报名登记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