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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电工1名
二、 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2、 海宁市户籍,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电工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安全工程或燃气管理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国企富余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电工:须持高压或低压上岗证,高中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 招聘录用办法
1、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职工招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合格通知书》。
2、 考试:考试根据岗位招聘报名情况决定,如某个岗位报名人员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5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如某个岗位报名少于应招人数5倍以下的,即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当体检出现不合格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 拟定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的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四、 报名办法:
根据招聘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照片等并填写《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职工招聘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五、 报名时间、地址
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冯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87287200
报名地址:湖盐公路68KM处南侧(大转盘东800M),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内。
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