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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泰安分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及研究工作,隶属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00余人,其中研究生9人,在读工程硕士11人。分院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每年事业收入的5%用于人员培训和科研工作。参考《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学位:
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机械设计制造、自动控制、起重运输机械、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关专业。
(四)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投送简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省院统一组织)、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表、学历学位复印件(邮寄或扫描后发电子邮件),个人简历(电子版)。
(2)单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二)面试及考试
(1)面试
分院组织进行。面试根据事业单位特点采取答辩形式,主要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测试,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2)省院统一组织考试。
登陆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网站(通知通告栏)。
(三)体检与考核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院备案。
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
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第一年年薪37000元,第二、三年薪37000-42000元左右,第四年以后年薪50000元以上。每年提供一次带薪培训,承担科研项目均有经费支持。按规定缴纳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安置户口。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军
电 话:0538-6136577
电子邮箱: tjy6136577@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佛光路28号
邮 编:271000
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机械设计制造、自动控制、起重运输机械、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关专业。
1.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学生证和毕业生推荐表进入会场。
2.听从会场工作人员的指导。
3.注意保持会场的环境卫生。
4.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展示我校毕业生的良好形象。
5.不得将学生证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