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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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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务员局监督电话:8223142、8250243 | |||||||||||||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方式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号0598 | 监督电话 | |||||
招聘专业 | 学历及类别 | 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它条件 | |||||||||
全日制普通教育 | 不限 | ||||||||||||
三明市教育局 | 三明市实验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教师 | 2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 2008年--2011年应往届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约过,报到证未使用过)。 2.取得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一级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合格证书。 |
时间:2011年8月12日-26日 地点:三明市实验幼儿园.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 张老师8685202 赵老师8656828 | 三明市教育局8222954 三明市公务员局8223142 | ||
三明市教育局 | |||||||||||||
三明市公务员局 | |||||||||||||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14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2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把好幼儿教师"入口关",经研究,现就三明市实验幼儿园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㈢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㈣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㈢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㈡招聘人数:2名。
㈢岗位资格条件:
1.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2008年--2011年应往届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约过,报到证未使用过)。
2.取得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一级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合格证书。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8月12日--2011年8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三明市实验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
3.地点:三明市实验幼儿园,联系电话:8685202(张老师)、8663456(赵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岗位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
(1)参加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范围:"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三明籍考生加6分),未达到规定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28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由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凡参加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幼儿教师招聘笔试的人员,按招聘岗位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如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及分值:钢琴演奏19分、唱18分、跳18分、画19分、说课26分。
(4)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面试方案在三明市教育网站、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三明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公示。
五、考试、考核加分
(一)参加三明市实验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的2008-2011应往届毕业生,凡三明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可加6分。
(二)参加三明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岗位的考生,获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面试总成绩加2分;获院校表彰的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面试总成绩加1分;加分不能累计计算。
六、招聘成绩计算
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竞聘人员的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竞聘人员的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三明市教育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三)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3天内未与所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工作在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公务员局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明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2011年三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14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2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把好幼儿教师"入口关",经研究,现就三明市实验幼儿园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㈢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㈣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㈢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㈡招聘人数:2名。 ㈢岗位资格条件: 1.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2008年--2011年应往届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约过,报到证未使用过)。 2.取得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一级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合格证书。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8月12日--2011年8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三明市实验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 3.地点:三明市实验幼儿园,联系电话:8685202(张老师)、8663456(赵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岗位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 (1)参加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范围:"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三明籍考生加6分),未达到规定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28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由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凡参加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幼儿教师招聘笔试的人员,按招聘岗位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如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及分值:钢琴演奏19分、唱18分、跳18分、画19分、说课26分。 (4)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面试方案在三明市教育网站、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三明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公示。 五、考试、考核加分 (一)参加三明市实验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的2008-2011应往届毕业生,凡三明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可加6分。 (二)参加三明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岗位的考生,获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面试总成绩加2分;获院校表彰的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面试总成绩加1分;加分不能累计计算。 六、招聘成绩计算 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竞聘人员的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竞聘人员的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三明市教育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三)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3天内未与所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工作在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公务员局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明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三明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2008-2011年 应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
注:本表一式2份,经审核通过后,一份交三明市实验幼儿园,一份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