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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专业 | 招聘人数 | 专(兼)职 |
会计 | 1人 | 专职教师 |
市场营销 | 4人 | 专职教师 |
计算机 | 11人 | 专职教师 |
数学 | 4人 | 专职教师 |
中文 | 5人 | 专职教师 |
政治 | 3人 | 专职教师 |
汽车运用工程 | 2人 | 专职、兼职教师均可 |
建筑工程技术 | 2人 | 专职、兼职教师均可 |
城市轨道交通 | 3人 | 专职、兼职教师均可 |
舞 蹈 | 1人 | 专职教师 |
声 乐 | 1人 | 专职教师 |
焊 工 | 1人 | 专职兼职均可 |
二、招聘条件
1.除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可招聘兼职教师,其它专业均为专职教师。
2.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均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且获取本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公共课教师第一学历应为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且有教师资格证。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工作要求
1.本次聘用岗位均为专任教师,工资待遇按实际担任课时计算,没有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课时费标准为: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初级职称(高级技工)人员每课时20元;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上的人员每课时30元。
2.聘用教师除完成教学任务外,需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类教研教学活动及学院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
3.聘用教师在校专职任课一年以上,在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且教师业务量化考核为良好以上等级,经教务处推荐、学院研究同意后,可与学院签订合同,成为合同制教师。
4.专、兼职任课教师如在教学工作中出现各类教学事故,或教师业务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院有权随时对其解聘。
四、招聘负责部门及流程
1.本次招聘由纪委、教务处、人事处共同组织。
2.基本流程为:应聘者投寄电子简历→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试讲时间及要求→审验证书并安排试讲→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电话通知聘用人员。
3.具体时间要求:
(1)即日起-8月18日:应聘者投寄电子简历。电子简历表格见附件。邮箱地址:zzcjjwc@或cjscg@。
(2)8月19日:审核应聘人员信息。
(3)8月20-22日: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试讲时间及要求。
(4)8月23-24日:审验应聘者各类证书原件、留存证书复印件并安排试讲。
(5)8月25-27日:根据试讲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岗前培训。
郑州财经技师学院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