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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揭阳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中专学历,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1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岗位73个,其中揭阳市人民医院37个、揭阳市卫生学校14个、揭阳市中医院5个、揭阳市红十字会慈云医院12个、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揭阳市慢性病防治院3个。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广东省和揭阳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31日;报名地点:揭阳市东山区莲花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南揭阳市卫生局一楼办证大厅。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捏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条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学生推荐表;
2、毕业证书;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提供);
4、资格证(执业证)(有者提供);
5、内地居民身份证;
6、户口本(其中尚未入户的应届或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和派出所的证明);
7、“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有者提供);
8、《计划生育证明书》;
9、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及户口寄存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10、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2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四、考试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以卷面分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按合格、不合格评价。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卫生局组织,笔试科目将按照不同岗位分三组考试(不指定用书):1、揭阳市卫生学校“语文教师”和“化学教师”两个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学法和心理学基础知识及部分公共知识;2、揭阳市人民医院“财会人员”岗位考试科目为财务会计基本知识;3、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试题由市卫生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粤人发〔2007〕141号和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以60分为考试科目合格分数,入围对象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将对成绩相同者进行复试,高分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社局负责监督。主要了解应聘人员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如面试“不合格”,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一)体检
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市卫生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面试合格考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市卫生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同时审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及学生档案,考察应聘者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对应聘人员的评价记录等。经考察,有违法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者、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者,其空缺岗位可以在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
六、录取与聘用(一)录取核准。市卫生局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整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名单在揭阳市人社局网站(gd***.cn[点击查看])和揭阳卫生信息网(ws***.cn[点击查看])等网站公示。
(二)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663-8256354
市人社局0663-8220380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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