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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前身为湖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998年改所为院,2001年省林业工业研究所并入本院,2007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复成立中国林科院湖南分院。学院占地4270亩,地处长沙市韶山南路。根据我院科研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院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群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一定英语读写水平,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硕士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2011年9月2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主持课题登记表》(见附件3),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658号湖南省林科院办公楼404室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主持课题登记表》(见附件3),将报名表和登记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hnlkyrs@。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原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林业基础知识、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英语和写作能力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方式,辅以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党群人事处联系电话:0731-85578701邮编:410004
湖南省林业科学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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