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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北大战纪念馆讲解员招聘简章
宿北大战纪念馆既是我市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我市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发挥宿北大战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作用和免费开放后的社会教育功能,进一步加强景区讲解接待能力,提高讲解质量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3名,其中男讲解员1名,女讲解员2名。
一、招聘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乐观向上、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劣迹和不良嗜好。
1、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男女不限,身高:男性1.75米以上,女性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1.0。
2、形象好、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普通话考试取得二等甲级及其以上证书或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艺术、英语口语考试取得中级以上证书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毕业。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技能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两张,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宿北大战纪念馆办公室报名。(地址:宿迁市幸福路185号,宿迁市马陵公园内,联系电话:0527-84213965)。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参加初选。
1、初选由宿迁市民政局组织,对参加初选者语言表达、仪容仪表、气质风度等进行测评,初选结果按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初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相关专家组成评委,各评委对应聘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才艺表演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按形象气质占40%、普通话水平占25%、才艺表演能力占35%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应聘者总成绩。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后管理和相关待遇经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按每月1300元发给生活费。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月基本工资1800元,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金,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四、纪律及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3566。
宿北大战纪念馆办公室:0527-84213965。
五、本简章由宿北大战纪念馆负责解释。
宿迁市民政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