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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和执法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杭州湾新区坐落于宁波市域北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规划范围陆域面积约23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宁波杭州湾新区定位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为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新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本次招聘的11家单位,均为管委会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报名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三楼多功能厅(地址: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联系电话:0574-63071072,联系人:方老师、倪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浙江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宁波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其中一家网站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到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报名。港澳、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管委会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要求以致取消招聘指标时,已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以在取消招聘指标公布后2日内再次改报。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9月12日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宁波人才网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1年9月22日前登陆宁波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管委会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综合性试卷,其中专业题占40%,公共题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与岗位招聘指标为1:1时,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8日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宁波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宁波人才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10月12日登陆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宁波人才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和宁波人才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63071089
附件:
1、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执法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执法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