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招聘管理九级岗位人员四名。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0岁以下(截止报名之日);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5、具有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详见《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11年8月31日至9月2日(周三、周四、周五)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交材料到大兴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大兴区兴政街15号,区政府办公楼九层920室)报名。 五、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贾如刚 李 怡 联系电话:61298996 61298597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11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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