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经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和岗位空缺情况,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制定本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基础课教师2名,其中:中专语文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专业课教师5名,其中:会计专业教师2名、光伏专业教师2名、物流专业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础课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或体育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专业课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4、会计专业教师应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聘公告时间拟定2011年8月25日至9月2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发布。 报名时间拟定2011年9月5日至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由考生本人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一寸近期彩照2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并收取考务费45元/人。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 四、考试的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拟定9月下旬。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试讲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试讲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面试考官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时间拟定于10月中旬。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比例不足1:3,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具体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的标准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出现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拟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进行。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的内容与方式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我校组织实施,成立由我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考察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组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咨询电话及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84940451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339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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