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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二)
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是海口市卫生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及条件 |
放射科医师 | 1名 | 本科 | 影像学专业,男性,有医师执照者优先 |
检验技师 | 1名 | 本科 | 医学检验、卫生检验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学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及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应届毕业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考试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可采取电子邮件、信件或面呈等方式提供给招聘单位联系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11年12月底截止。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笔试和现场答辩、测试等,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主任电话:0898-66214326传真:0898-66213711
E-mail:ydkzhm@
通讯地址:海口市广场路3号邮编:57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