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缙云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缙云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缙云县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岗位性质 缙云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实行聘用制。 二、招聘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以报名时取得毕业文凭为准)。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35周岁(1976年9月2日至1993年9月2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2011年9月2日到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报名地点:县行政大楼二楼1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3312205)。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及格人员自动淘汰。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缙云县人民政府网、缙云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示。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3312205
缙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缙云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相关附件下载: 缙云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